【推荐】招生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招生方案4篇,欢迎大家分享。
招生方案 篇1“每个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1月6日下午,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浙江省20xx年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我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重要配套,这一方案引起数十万浙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
和此前的志愿填报办法相比,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可谓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今年的考生到底应该怎样填志愿?记者请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普通类不分批次
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新高考政策实施后,“3+3”的自助餐模式已不再分文理科,所以此次招生录取方案也不再分文理科,录取时分为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艺术类、体育类。
其中,普通类不再分一、二、三批次,而是根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和考生高考总分,分成三段来填报志愿和录取。三段比例为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
“20xx年,我省普通高考的第一批录取率为17.45%,本科录取率为57%,普通高校录取率为89.7%。”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冯成火说,考虑平稳衔接、考生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及与高水平大学的预期比较吻合这3个因素,考试院划定了目前的三段比例。
实际操作时,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
冯成火表示,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主要是为了与传统高考平稳过渡,随着条件成熟,会逐步取消分段。
志愿以专业为单位
考生最多可填80个
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志愿单位、每个报考普通类平行录取的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这是这次发布的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中引人关注的一点。
“将原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改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主要是为了解决考生专业选择问题,能有效避免因为填了专业服从而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专业的情况发生。理论上说,现在前20%的学生可以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一直填到高职。”冯成火说,这个改变也将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
将志愿上限规定为80个,主要是因为省教育考试院在征求到的意见中,普遍认为在改革初期志愿数量宜多不宜少,可以兼顾考生们的不同需求。
因为将直接投档至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所以投档比例为1比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去掉政策加分比裸分;仍然相同时,比“语文+数学”总分;再相同的话,就比语文或数学的最高分。若还是相同,则比外语成绩,最后以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而普通类中的提前录取包括军事、公安、三位一体招生等,因为有政审、面试等特殊要求,虽然也实行分段录取,但填报志愿时仍为以院校为单位。
艺术、体育类简化批次
部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在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中,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批次也有所调整。
艺术类从三批简化为两批。其中,第一批基本保持不变,第二批合并了原来艺术类二、三批院校,且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分别按各类别实考人数的60%、90%(累计)分为两段,进行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
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
而体育类从原来的两批合并为一批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具体填报、录取办法与艺术类第二批相同。
教育考试专家支招
填报志愿可分三步走
20xx年是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的第一年,选择更加丰富的同时,考生们对如何填报志愿会产生些许困惑。
省教育考试院也为考生们梳理了一种志愿填报的思路——分三步走。“第一步,选择不同梯次的学校。由于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各段考生所处位置与原相应批次相近,选择范围可以有效缩小框定。原有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选择学校的办法依然可以使用。”冯成火说。第二步,筛选不同梯次的专业。从选定的院校中,根据往年专业录取情况,将其中不喜欢的专业或是估计录取可能性不大的专业删除,筛选出拟报考的不同梯次的专业。第三步,根据本人意愿(如学校性质、地域、喜欢程度等)排序,正式确定志愿。
记者也了解到,考生填报志愿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结合往年高校专业录取情况,提供前3年各高校投档线和相应名次,前3年各高校专业录取平均分、最低分和相应名次,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网址链接等信息,同时提供当年考生成绩位次以及相应的选考科目总分一分一段表。
招生方案 篇2为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市局20xx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员动员、区域负责、费用包干、奖惩兑现”的总原则,确保完成20xx年秋季招生任务,制定今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员与组织架构
实行由校务会成员牵头负责分区域招生方法,各区域负责人在确认区域范围后在本校教职工中,自行选择本区域内各初中校招生责任人,并全程领导实施本区域招生活动。(详见附件1)
秋季招生的日常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落实。
二、招生费用与奖惩方法
为调动招生责任人工作积极性,本次招生在参考前两年实际招生费用的基础上,实行乡(镇)校每生600元费用包干政策(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250元左右、招生组统筹经费每生50元左右,具体标准各组不强求统一,由组长自行制定),城区实行每生425元费用包干(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100元、招生组统筹经费25元);在招生活动结束后,按实际到校人数发放各招生组路程补助(按生源学校所在地到城区距离每十公里五元标准执行),以开学满一月后,实际在校新生数为奖励发放依据。学校将不再报支招生责任人任何其他费用。
本次招生设立招生团队及个人奖项,计分办法为:实际完成的比例与招生数占总招生数的比例各50%的权重计分,排出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及个人一、二、三等奖。年终考评将专门划出20%的.“优指标”奖励招生先进个人。具体奖惩细则详见附件2。
三、时间步骤与具体工作
1.3月份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制定周详的宣传方案。(详见附件3)
2.3月上旬进行初中校专业需求调研,落实我校20xx年专业设置,并上报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3月下旬出台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3. ……此处隐藏3056个字……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xx〕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xx〕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xx〕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xx〕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