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方案

时间:2024-04-19 06:34:13
【必备】市场方案4篇

【必备】市场方案4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场方案 篇1

一、检测对象

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在册工作人员。

二、检测内容

检测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地方,重点检测工作实绩。

三、检测等次、标准及确定办法

检测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各个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清政廉洁。在 测评中优秀票数达到40以上,同时不称职票数在20以下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共计在20以下。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能力较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比较扎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思想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地方存在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地方还有差距。在 测评中得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数共计超过40。

不称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地方存在突出问题;

②组织能力或业务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岗位;

③有以权谋私做法,存在不廉洁问题;

④因工作不承担责任任,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⑤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实绩差,在 测评中得不称职票数超过30或得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共计超过50;

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企业承担责任人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其确定办法为:平时检测分60和群众测评分40,按百分制折算。成绩在59分以下者,定为不称职等次;60―70分(不含70分)定为基本称职等次,70分以上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按参加检测人数的13确定,根据比例干部优秀等次人数为6名,工勤人员优秀等次为3名,优秀等次的名额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并报中心党总支评定。

四、检测办法及步骤

检测分两部分同时开展,一是机关人员为企业开展检测,二是以站为企业开展年度检测。本年的检测工作采取平时检测、群众测评与领导审定相结合以打分为主的定量检测办法。

1、平时检测。平时工作检测得分采用“基分浮动法”确定。既先为每个被检测人确定60分为基本分,然后由企业检测小组根据每个被检测人年度现实任务完成情况,在认真听取本人汇报的基础上,从“德”、“能”“勤”、“绩”四个地方开展评定给分。

2、群众测评。各企业组织群众参照“德、能、勤、绩”四个标准,直接为被检测人打分,对测评中出现的满分、零分、负分予以舍弃,视为废票,不计加权平均数。

3、不准打恶意分,群众测评表中打的最高分(最后平均分)与最低分差不能超过50分,超过即视为废票,不计加权平均数。

4、企业承担责任人评鉴。按照平时工作检测分和群众测评分的原则,两者相加成绩排列出被检测人在企专业得分的高低顺序,结合等次确定标准核定该企业优秀等次名额,由企业承担责任人为被检测人签署评鉴意见。

5、检测小组初审。中心检测小组依据被检测人平时工作检测分、群众测评分及企业承担责任人的评鉴意见,按照合计分数较高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原则,确定被检测人年度检测等次意见,并报人事局审核备案。

6、书面公告检测结果。由本人在“检测登记表”上就检测结果签署意见。如本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所在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在确定优秀等次前开展公示接受监督。

市场方案 篇2

(一)优秀等级的具体指标和要求

1、每周对公众提供服务的开馆时间不低于(56小时)。开馆时间内必须有群众能参与的活动项目。

2、利用馆舍和室外活动场地每周开展一项活动。“项”是指免费的演出、电影、视听、展览、阅览、培训、讲座、游艺、体育以及免费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提供活动场地、免费发放资料、设置读报栏等不同类别的服务项目。

3、组织大型文化活动6次,包括广场、社区、企业、校园、家庭、乡镇等各类文化活动,参与人数每次不低于200人。

4、组织大型展览5次,展览展线不低于40米。

5、对外交流活动4次。

6、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群众业余文艺作品推广活动3次。推广活动指将创作作品特别是获奖作品面向群众所组织的社会推广活动(包括组织群星奖或本市(区)获奖作品)。

7、组织本馆群众文化团队4个(演出、辅导)。

8、馆办文艺团队每年下基层(社区、农村)演出70场次。

9、活动基地1个。指本馆设立、由本馆人员有计划辅导,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影响力的,每个季度均组织活动的综合的或单项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点。

10、建设活动基地(示范点)5个。有30%在社区或农村。

11、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基地5个,必须有30%以上的基地在社区或农村。

12、建设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活动点5个。

13、举办文化站人员培训班4期。

14、举办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班12期,指举办文化艺术门类的培训班(不含未成年人培训班)。

15、举办未成年人文艺培训班12期,内容包括农村科技、科普、卫生、文化等各类培训班。

16、举办外来务工人员文化艺术培训班4期。

17、深入基层(含文化站、室、社区和农村)培训、辅导、调研人均时间60天/年,指馆内人员全年深入基层的人均天数。

18、创办老年学校(老年培训中心),全年办班10期。

19、群众文艺辅导资料(或馆办刊物、信息资料)12期,指本馆编辑的群众文化的简报、信息、通讯,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资料等。

20、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10项,建立保护传承机制,并有计划地开展传习活动,开展宣传展示活动4次。

(二)良好等级的具体要求和指标

大部分指标和要求基本达到了优秀等级或达到了优秀等级指标的80%。

(三)合格等级的具体要求和指标

一半指标和要求基本达到了优秀等级或达到了优秀等级指标的70%。

(四)不合格等级的具体要求和指标

大部分指标和要求未达到优秀等级。

市场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查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三)查处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的行为;

(四)查处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五)查处成品油销售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

(六)查处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及其他非法经营企业的行为等。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商务、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成品油市场、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码。

(二)整治阶段:商务、公安、工商、安监、质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成品油市场、生产销售企业、流动摊点进行全面清查,依法对各类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按照全市整治工作统一安排,市政府将在7月25日至8月5日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于7月24日前,将本部门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报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形成书面工作汇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有关部门在继续做好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回顾,查找问题,弥补不足,整改提高。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省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于8月8日前将本部门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部门职责

商务部门:重点检查未经许可新建加油站及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及其它非法经营单位的行为,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工商部门:重点检查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销售劣质油品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取缔。

公安部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流动油罐车售油情况,组织对非法销售成品油的流动罐车进行查处取缔。公安消防部门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的消防隐患问题。

安监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单位进行查处。重点查处私自改(扩)建、改变内外布局、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私自经营汽油的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计量设施是否标准,并对加油机作弊及其它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理。

规划、地税、国税、国土、交通、石油等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自身职责,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高阳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组织实施。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商务、工商、质监、公安、安监、规划、税务、国土、交通、石油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整治方案要求,统一协调,联合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确我县成品油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严格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对无证无照经营站(点)、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要坚决予以整治取缔。

(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同时,要注重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落实体系,逐步形成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市场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创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加快卫生城、园林城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步伐,根据国家和省、市城市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五个余干”,实现进位赶超的`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完善考核办法,建立优质高效、运转协调、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城市卫生管理服务体系,为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新余干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余干县县城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作业市场运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文宏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县市政局、财政局、第六纪工委、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法制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亭镇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局,由齐成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运作方式

县城区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共设置四个标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经济实力,并具备能保证履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相关业务的城区保洁法人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标后须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清扫保洁内容

1、对承包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每天在环卫所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普扫一次,然后转入全天候保洁。

2、负责倾倒承包路段环卫果壳箱垃圾。

3、负责清理绿化带内垃圾。

4、及时清理过往车辆洒落泥、沙等固体物。

五、清扫保洁标准

1、在清扫保洁时间内确保路段“三净四无”(即:路面净、环卫设施净、人行道净;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建筑余土废渣、无污泥积水)。

2、确保承包路段果壳箱摆放整齐,外壳清洁,且果壳箱内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

六、清扫保洁时间:

冬春季:5:00—7:00普扫完毕,7:0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夏秋季:4:30—6:30普扫完毕,6:3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七、实施范围、类别及经费拨付方式

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域、各路段工作量、繁华程度、人口密度,科学合理划分管理范围,分类分段,确定承包标准。

1、实施范围

县城区内45条街道共计163。32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及城区里弄小巷57。91平方米(具体路段范围附后)。

2、实施类别

根据各路段人口来往密度和繁华程度,将城区道路清扫面积163。32万平方米及里弄小巷57。91万平方米,分为一、

二、三类路段(具体分类见附表)。一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

22为3800m,二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为4800m,三类路段人均清

2扫面积为5800m。

3、资金拨付方式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为239。77万元,里弄小巷保洁经费为100。62万元,共计340。39万元,承包方的年承包费按12个月平均分摊,每月20日前由县财政按县城区道路清扫范围和里弄小巷保洁范围将承包费分别拨给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各自的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评结果扣除罚款在当月底前发放给承包方。

八、运作时限

采用试运营方式,即在与承包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

如六个月内县城区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或效果差、测评不合格的,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如在试运营期间,县城区环境卫生及里弄小巷卫生改观明显,承包方能够很好地遵守各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六个月后,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一年。

九、违约责任

1、对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同承包方签订合同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无人清扫,则合同自然解除,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金。

2、对未按照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制定的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的,每次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元-100元。

十、责任事故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责任。

十一、新增路面的清扫

新增的清扫保洁路段,在新增的当月起由县财政、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路段清扫类别核定经费,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对外承包。

十二、环卫工具和服装

1、清运工具(板车)、清扫工具(扫帚、锹)及相应维护费全部纳入承包费中,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环卫标志服装由承包方按照市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和颜色自行配置,发放到位,并在规定的清扫保洁时间内穿戴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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